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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又方便,提前申报20个热门问答助你通关无阻!


为完成国务院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2018年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的目标,落实《大连海关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百日会站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大窑湾海关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依据口岸通关实际,出台了多项具体措施。


其中,小组依据企业关心的关于提前申报方面的问题制定了《提前申报“二十问”》,现向大家推介:




Q1:什么是提前申报


A: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74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规定,在舱单数据提前传输的前提下,船舶靠港前完成报关报检,并在靠港前支付关税,海关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税款征收,靠港后办理查验及放行手续。


Q2:提前申报的范围


A:所有进口报关单有舱单信息即可进行提前申报,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分拨分流的货物危险品、冻品、拆拼箱等需要进行分拨分流申请后进行提前申报。不限企业信用等级、二不限运输方式(水运、空运均可)、三不限通关类型(口岸清关、一体化申报均可)。


Q3:提前申报的优势


A:提前申报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提前通过自报自缴等方式支付税款,缩短缴款及企业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且不涉及布控查验的货物,企业可利用货物运输阶段完成相关准备工作,船到直接放行,极大提高通关效率。


Q4:提前申报的作业流程


A:整提且不涉及分拨分流的集装箱货物由船公司在装船前的24小时,提前发送舱单信息;船舶到港前的72-24小时前进行报关报检。


对于危险品、冻品、拆拼箱等需要分拨分流的货物,发运环节船公司要提前发送舱单信息,申报前48小时做好分拨分流申请,船舶到港前的24-72小时前(远洋航线72小时,近洋航线24小时)完成进行报关报检,船舶到港后卸货和理货作业同时进行,根据分拨分流信息及时运至相关场站,产生运抵后放行结关。




Q5:提前申报时,进出口日期与实际进境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A:放行时根据船舶到港确报日期,系统自动修正进出口日期,不影响企业申报。企业按照舱单提示日期申报即可。


Q6:提前申报时,涉及跨月后汇率不一致怎么办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提前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如跨月申报产生汇率或税率变化,由海关后续进行退补税处置,不影响企业申报,请企业后续配合海关做好退补税工作。


Q7:舱单一对一问题


A:目前对于企业提前申报的报关单,可以舱单与报关单一对多。不能提前申报则需一对一。


Q8:关于税款缴纳问题


A:提前申报的报关单应该在货物到港前通过自报自缴方式完成税款缴纳。如不能及时缴税,可提前进入特殊监管区域。


Q9:汇总征税如何办理


A:汇总征税能够最大限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不影响海关通关效率,海关可以向直属海关关税处申请办理,一关办理,全国通用。提醒各代理注意,汇总征税也需要进行提前申报。


Q10:舱单错误,是否会有处罚


A:目前,在报关单申报前,非主观故意造成的差错需要修改的,不予处罚。报关单申报后需要修改的,先改后罚。


Q11:进口提前申报货物因故未到后与申报内容不一致怎么办


A:进口货物代理人与其收货人可以向海关提交说明材料,有关报关单的修改或修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修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20号)及相关规定办理。


Q12:许可证对提前申报有影响吗


A:依据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第五条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件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应当有效。货物提前申报后,实际进境之前国际贸易管制政策发生调整的,适用货物实际进境之日的贸易管制政策。


Q1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和转关货物可以提前申报吗


A: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和转关货物的提前申报比照一般贸易办理,提前申报转关货物的转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有关规定办理。


Q14:提前申报的报关单是否在船舶到港有理货信息后再到海关做放行结关?


A:船舶预报准确的话一般能够自动放行,预报不准的需人工放行。进口报关单放行不校验理货数据。


Q15:分提单如何操作


A:起运港发货前货代应与启运港沟通好分单情况,可以实现国外分单;若船舶已在途中,需与船公司沟通后由船公司告知目的港船代企业分单情况,船代企业才能递交分单申请,因此需要货代确认分单需求后及时告知发货港和船代。


Q16:货代提前报关无提货单,报关单内容是否会产生错误


A:可以通过总署网站查询舱单信息,各家船公司和船代企业的网站也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新舱单查询:

http://query.customs.gov.cn/MNFTQ/



Q17:货主如何确定货物是否已到港


答:船公司或船代会提前告知通知方或代理人,船公司网站也可以查询到货物具体位置,另外,需货主提供准确的通知方或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以防船代无法通知。


Q18:提前分拨、提前分流都可以正常运行吗


A:现阶段,提前分拨、提前分流均已正常运行。请代理企业注意分拨分流货物一定要分拨分流申请通过后再申报。


Q19:手册备案没完成,能缴纳保证金提前报关吗?


A:不可以,请代理企业协助货主提前一周做好手册备案、许可证办理等相关报关单准备工作。


Q20:如果提前申报的报关单没有自动放行怎么办?


A:在确认船舶已抵港、相关税费已办理完毕、且不存在查验情况下,请第一时间联系申报地通关现场,各现场将有专人负责上述进进口货物的通关审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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